陕西省对原民办教师补站(补贴)有什么新规定啊

对于民办教师有下列补助政策:1、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2、教师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3、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六条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第二十九条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向教育局进行查询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memydar.com/8106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