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是否仅能通过书面形式确立合同关系?

在国际贸易中,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后,若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而合同中又没有订立仲裁条款,则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通过司法诉讼来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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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当然不是。在国际贸易中,交易双方订立合同有下列几种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等;口头形式,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有利于节省时间、简便行事,对加速成交起着重要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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